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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先进结构技术研究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全面深入考察申请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背景,建立科学合理的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机制,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申请-考核制”,考试形式为现场考核。

一、考生报名

详见《北京理工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要求及说明。网报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4月3日。报名网址:http://grdms.bit.edu.cn/yjs/jump/bsbm

考生报考前请务必与报考博导联系,并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提交报考材料及缴费,考生提交材料与学校博士招生简章要求一致(附件1)。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与普通招考博士招生工作同时进行(附件2、附件3)。

北京理工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https://grd.bit.edu.cn/zsgz/bsyjs/gzzd/b0fa803d95b04647a2f20e30a57749d4.htm

说明:

(1)请用铅笔在各项材料的第一页标明对应的序号,按要求的清单顺序整理材料,便于审查;

(2)申请材料不退回;

(3)提交材料以纸质版为准,所有材料需在4月3日前提交(邮寄材料以邮戳寄出日期为准)。

现场提交及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京理工大学宇航楼329办公室(尽量用顺丰邮寄)。收件人:李老师,电话:010-68911676;

(4)若发现材料造假,即使已被录取,也将取消考生博士录取资格。

二、资格审查

不能按照时间和内容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视为报名不成功。

我院资格审查专家组将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必要时可要求考生补充有关材料),对其专业学术基础、已取得成果、专业创新潜质、外语水平、综合素质进行评价,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通过我院官网向考生公布。

通过准考确认的考生于2023年4月11日开始至综合考核前均可在网上打印准考证,所有考生凭准考证参加博士英语统一考试及综合考核。

三、选拔考核

1、外国语水平考试

2023年报考普通招考的考生全部参加学校4月15日统一组织的英语水平考试,考试成绩作为已录取考生申请博士研究生英语免修、分级的条件。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面试考察考生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掌握情况,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科研创新潜能与综合素质表现,以及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水平。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考核面试包括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20 分)、专业基础测试(20 分)、创新潜质与综合能力各项测试(60 分),总成绩满分 100 分。具体内容为:

(1)考生以PPT(提前准备好)方式自我介绍5分钟,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参加科研项目或科技创新情况、已取得的研究成果、个人专业优势和今后研究方向(不限这些方面,但不能超时);

(2)考生从专业知识题库中随机抽取至少4道题目并进行回答或笔答(专业基础题和专业综合题各2题);

(3)考核专家围绕考生个人情况介绍和专业知识回答等方面进行提问,考生进行口头回答;

(4)综合考核专家从事先准备的英语题库中抽取试题用外语进行提问,考生用外语回答,测试考生的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

四、录取

1、拟录取要求

依据各报考导师核定的招生名额,按照名下报考考生的综合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2、思想政治审查和体检

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各项考核合格后,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向确定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所有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工作在入学后进行。

已录取博士研究生在新生入学时进行录取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3、录取类别及协议签订

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或定向就业,其中报考“非全日制工程博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西部对口支援”、“援疆博士师资”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研究生。定向就业研究生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具体方案见后续通知)。

理工科专业不录取定向就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西部对口支援、援疆计划除外)。

4、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综合考核成绩未达到60分的考试不予录取;

(2)英语统一考试成绩未达到我校划定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既包括考生所在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也包括直接对考生的考核情况,具体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情况等方面)。

五、违规、违纪处理及复查

对在综合考核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入学报到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录取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注销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其它

1、我校博士招生涉及的专项计划项目包括高等学校与科研机构联合培养、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工程博士(非全日制)等,按照项目制进行管理,选拔工作及具体要求参照上述方案,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计划、“援疆博士师资”专项招生计划的招考工作与此次博士招考工作一起进行。


如本方案内容与教育部、北京市招考委、北京教育考试院、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的最新文件冲突,以上级最新文件要求为准。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

李老师,010-68911676,xianjinjiegou@bit.edu.cn


北京理工大学先进结构技术研究院

2023年3月30日